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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骤然收回口中的话,意识到自己又说多的终极人很大声地、心虚地找不着: “这本来就是我的食物,哪有因为天天都要吃饭就不给人吃饭的?!!” “砰!” 然后,几乎是同一时间,伴随话音落下,终极人出手了。 好险,差点又把那只猫头鹰的情报说出去了。 他想: 还是先把人弄晕再说吧。 2. “……” “哥哥?” 突然开口。 黑//帮的交易地点,明明身旁还有站着的敌人,小托马斯却本能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视线久久停留在远处电线杆上蹲着的一个黑灰身影。 下一秒,尚存战意的敌人向身穿蝙蝠装的小托马斯冲来—— “砰。” 不需要回头,小托马斯像背后长眼睛一样侧身、抬手,随后他按着对方的后脑勺将这个莽撞的敌人直接砸在身旁墙上。 额头上满是血,对方当场昏迷。 “……” 没有说出任何话,小托马斯只是在反应过来后动了起来。 他不停向前跑,跑向夜枭,而他跑过的每一个地方便会有敌人不停地倒下。 好消息,布鲁斯对小托马斯的教育卓有成效。 即使注意力已经完全偏到了另一个地方,但小托马斯依旧收着力没杀人。 坏消息,因为对小托马斯来说最重要之一的某人近在眼前,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小托马斯把受伤的罗宾还有那箱未知货物完全忘在了脑后。 “夜枭?” 解决完最后一个敌人,伤势不影响行动的罗宾疑惑地看着跑远了小托马斯。 而因为他的称呼,远处两只猫头鹰同时转头看向了他。 “你在喊谁? “啊,对,你是达米安……达米安·韦恩。” 念出韦恩这个词时,夜枭语调优雅,声音低沉且含糊。 像是把这个姓氏吞进肚子中接着不打麻醉的活生生、血淋淋地刨出似的。 当夜枭每每念到“韦恩”这串短短的音符时,你都能轻而易举地听出眼前人对一个韦恩的复杂情感。 像羽毛一样轻盈地一跃而下,夜枭无声无息的落在的地面。 笑了起来,他声音不算小说话却不急不缓: “无论见几次,布鲁斯的孩子里果然还是理查德和你最可爱了。” “你介意理查德不当你的哥哥,而是成为你的叔叔或者父亲吗?” 面罩后,夜枭眨巴着眼睛。 他想: 其实他可以把达米安一起带回去。 他不喜欢当父亲也不想养孩子,但布鲁斯亲生的幼崽可以是那个例外。 哦,等等,不对。 他这次不是来捡路边的弟弟的,他是来处理他那个笨蛋还体弱的弟弟的问题的! “跟我走,有点事情需要你去做。” 暂且放下对达米安的喜爱。 转头,夜枭看了眼穿着蝙蝠装的小托马斯,他对蝙蝠侠这个身份有些嫌弃——尤其对布鲁斯是蝙蝠侠这件事更不满。 而因为夜枭随身携带的信号屏蔽器,小托马斯和罗宾已经和外界断联了。 只是他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眼前的夜枭身上,做不到分心。 “……去哪?” 顿了几秒,定在原地的小托马斯对夜枭问道。 当然,从他自己来讲他肯定是不介意帮夜枭、帮他哥哥做些事情的。 就算他还没弄清夜枭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但只要夜枭和蝙蝠侠不起矛盾,小托马斯就没什么在意的。 只是,他现在在担心一件事。 他想: 哥哥来到这个世界,会不会是为了、 “哈。” 有些诧异地笑出了声,夜枭古怪地看着小托马斯。 他开口: “你以前可不会开口问我要你去干什么,你什么时候开始在乎这些事情了?布鲁斯让你学会了他身上那些善良和软弱?” 布鲁斯、布鲁斯,布鲁斯·韦恩。 为什么他会有一个如此天真有善良的弟弟呢? 一提到布鲁斯,夜枭就下意识回想起了很多年前。 在那个善恶颠倒的地球三,托马斯·韦恩是个懦弱、又因为懦弱所以试图用暴力证明自己的虐待狂。 而玛莎…… 作为母亲和那个家真正做主的人,玛莎贪婪、骄奢淫逸。 她总是把家里所有的钱全部花光在旅游或者买什么东西上,然后玛莎和托马斯又会通过某些死人和即将成为死人的人手中弄到更多的钱。 夜枭为什么会爱他的弟弟呢? 是因为他的弟弟有着那样肮脏环境下格格不入的善良,还是因为他将他的弟弟保护的太好、他喜欢布鲁斯脸上天真的笑脸? 夜枭不知道答案。 他只知道,当他伙同他的共犯、他的管家阿尔弗雷德一起杀死韦恩夫妇时,布鲁斯突然后悔了。 明明布鲁斯不久前才因为说话声音大了一点被玛莎扇了一耳光。 可,布鲁斯似乎像是认为自己在生气时做了错误的决定、又或是觉得杀死他们真的太过了—— 总之,那天,小巷中。 布鲁斯哭着,漂亮的脸蛋上挂满泪水哭喊着: “哥哥!那是爸爸妈妈啊!” 那是爸爸妈妈吗? 尚且没有成为夜枭的、年幼的托马斯·韦恩想着: 可你是我的弟弟才对,你应该和我一起啊。 所以托马斯·韦恩杀死了他的父母。 所以,夜枭杀死了他最爱的弟弟。 那是小托马斯·韦恩的弟弟,夜枭的弟弟,他的弟弟。 他亲爱的、愚蠢的、天真的…… 有着美丽蓝色双眸的弟弟。 为什么他的弟弟总是这样? 夜枭本以为眼前的克隆人、继承了他名字的小托马斯不会变成这种容易死去的模样。 但,当小托马斯没有向几个月前一样什么都不在乎的跟随着他,反而是问他“去哪儿”。 夜枭的脑袋像放电影一样开始回放他和他每一个弟弟相处的分分秒秒: 最开始是布鲁斯干净的小小坟墓,下雨天夜枭黑色的伞会放在上面。 然后是理查德分成五份变成美丽圣诞礼物的红绿包装盒,从那以后哥谭再也不过圣诞。 最后还有克隆人与夜枭第一次面时的那座冰雕。 如果没有遇见夜枭,克隆人会意识清醒却无法动弹地千百年困死在其中的那座人形冰雕…… 难道我就是更喜欢这样的弟弟吗? 我喜欢笨一点的?我喜欢会把自己害死的那种? ——所以我才会和终极人混在了一起? 不,这个不算。 有些忍不住怀疑起了自己的品味,夜枭嘴上却又选择安抚道: “不,不是回去地球三。 “son,我不是来带你回去的。” 别问为什么明明他们是兄弟他却会用“son”来称呼他的弟弟。 ——孩子、亲爱的、蠢货,什么样的称呼夜枭都可以用来呼出他的弟弟。 因为那是他的弟弟,他的。 所以他当然可以这样做。 就像他当初会杀死布鲁斯一样,他可以。 他的弟弟,无论是哪个,他不会让他的弟弟属于别人的。 这样想着,于是,夜枭伸出手,对小托马斯邀请道: “来吧,你不是想知道企鹅人这批货的情况吗? “有些事情必须你自己来做。” 夜枭想: 这可是他从理查德身上得到的经验,他当初不应该瞒着理查德杀死格雷森夫妇的。 如果他当初把真相告诉来理查德·格雷森,让理查德自己动手杀死那对想把他卖给猫头鹰法庭的夫妇,而不是由他动手。 ……理查德在被他收养那么多年后还会因为小丑侠的挑拨而死去吗? 第77章 狗以及实验体 1. “过来,我亲爱的弟弟。” 哥谭底下,不是像迷宫而是真的被修建为迷宫的下水道中。 枪口从后向前对准雨果·斯特兰奇的脑干,夜枭轻笑着对小托马斯伸出另一只空闲的手: “记得他都做过什么吗?” “是他让你以这样并非正常人类的状态带到了这个世界,是他的研究使你的身体总是濒临崩溃。 “你很仁慈,我的弟弟,你没有杀死他——可他到现在依旧觊觎着你。” 身旁是白色的墙体,夜枭身后是猫头鹰法庭一处金碧辉煌的教堂。 而他身前,三米的位置是小托马斯。 八米的位置是赶来的蝙蝠侠。 抬头,因为身处哥谭地底所以他们看不见一点天空。 低头,浑浊的潺潺水流浸湿他们鞋底并不断上升中。 “别过去,汤米!”